1、民政事务管理职能:根据市民政部门的要求,在农场公司的领导下,组织开展落实辖区内的社会救助帮困工作,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参与就业,不断拓展服务领域,优化公共服务流程,完善公共服务内容,建设好农场内便民公共服务窗口。
2、驻场企业、居民生产、后勤服务保障职能:组织社区成员做好餐饮及住宿服务,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及提高服务质量,充分保障驻场企业及农场居民的吃、住,让他们吃的开心、住的舒心。
3、社区居民文化教育职能:组织社区居民进行自治管理,组建志愿者队伍,引导社区成员开展法制教育、公德教育、青少年教育等,开展文化娱乐、体育活动和五好文明创评活动,形成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,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。
4、综合治理管理职能:加强社区内综合治理组织建设,建好社区安全保护,定期开展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及隐患排查工作,实行综合治理目标管理,争创安全文明社区。
5、物业服务管理职能: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,搞好社区卫生、供水、供电、绿化、维修等各项服务工作,为环境优美的社区环境目标不断努力。
6、三失孤老等居民养老职能:为辖区内孤老等人群提供“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依、老有所乐”的宜居养老场所,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,确保其安度晚年。
7、配合协助农场公司及其他单位完成有关任务。